2008年11月20日下午,蒙古国矿业协会会长D.GANBOLD邀请在蒙中资矿业企业20余家代表在蒙古国矿业协会进行座谈。
座谈会上,D.GANBOLD向与会代表简要介绍了蒙古国矿业协会的一些情况。做为蒙古国非政府专业的行业协会,非常欢迎中资矿业企业成为该协会会员。他提到,在蒙古的矿业投资中,来自中国的投资比重很大,但在影响蒙古国矿业政策方面,声音却很小,几乎没有。目前来蒙古投资矿业有利益,但风险也很大,这主要是由于蒙古在矿业方面的法律自2006年后一直不稳定,另一方面,是因为各级政府人员对政策理解不一,执法随意性很大,更加上腐败现象普便等,使矿业企业的合法利益时常受到严重侵害。为创造一个良好的矿业投资、经营环境,需要全体在蒙矿业企业团结起来,同共维护自身利益。蒙古国矿业协会,就是这样的一个代言人。
中资企业代表对蒙古一些政策的执行感到困惑,提了些大家关心的问题,D.BLOLD也一一作答: 1、蒙古矿产法,自2006年出台后,一直在进行修订,到现在仍没有一个定论,但一直没有一个定论,不通渠道传言不同,这样让投资人无所适从,蒙古国的矿产法到底何时能稳定下来?
D.GANBOLD答:就其所知,议会将对矿产法的修订,在12月1日进行表决。维持2006年原始法案可能是最终结果。国际上普便为认,蒙古国2006版的矿产法是一种倒退,远不如1997版矿产法对蒙古经济的推动大。如果12月1日结果确定,这好的方面是矿产法最终能稳定下来,坏得方面是,06版的矿产法中漏洞很多。
2、关于来蒙务工人员签证办理事宜,一方面手续繁杂,而且收岗位费,3倍于蒙古工人最低工资,另一方面还有雇佣外籍员有比例1:9比例,且不能超过限定。但在蒙古目前很难雇到适合的员工。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蒙古经济的发展。
D.GANBOLD答:协会很清楚这个问题,但蒙古各政治势力出于自身政治利益的考虑,一直不想,也不愿去了解这方面的问题,更谈不上解决了。这就需要中资企业与蒙古国矿业协会团结在一起,共同呼喻,也希望中资企业能向中国使馆经商处反映,通过外交等多渠道来向政府施压。让他们正视这个问题。
3、关于蒙古国的监察员制度,蒙古的监察员权力很大,个人就能做出对企业停产的决定,这种随意性严重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。
D.GANBOLD答:这是个大问题,就目前而言,很难解决这个问题,监察员在蒙古是一个特殊群体,只有在蒙古法律完备、政府正作走向透明、公正化后,才有可能解决。
4、关于对矿产征68%暴利税的问题,在生意好做时,定了一个很高标准的“暴利税”标准,但在目前,全球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,仍在征收,而且计算方法与惯例不一致,这让企业很难接受;
D.GANBOLD答:这个需要了解一下政府对额尔登特铜矿是如何来做的,需要再深入了解一后做出答复。
中华总商会会长张春山先生、秘书长商那拉图也参加了本次座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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