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务签证 ;办理程序
1. 劳动社会福利服务局批准的蒙动权证书;
2. 企业单位的居住申请书或公函;
3. 国家登记证书;
4. 外国投资企业单位营业执照;
5. 申请人有效护照,
6. 居住地方行政领导人出具的住址证胆书(小区区长证明书)
7. 居住人调查表;
8. 半身照片一张;
9. 护照复印件(表明个人信息页和入境签证页)
10. 居住证书的收款(初次领取证书需要3万图,延长时间需要15,000图)
11. 如果亲属陪同,需携带“婚姻证书”、孩子的出生证及替代文件的公证处公证的复印件(需附加手续)
受邀人以劳务为目的,需办理下列手续:
1. 劳动福利服务局签发的聘用批准书;
2. 企业单位的入境申请书或公函;
3. 国家登记证书;
4. 外国投资证书;
1. 护照复印件(传真或电子信箱方式收到的影印件)
5. 居住证书收款5000图(加急:17,000图)
咨询电话:00976 18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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