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国留学生申请居住所需办理手续
1. 教育文化科学部签发的学习批准书;
2. 所属学校的居住申请书或公函;
3. 学校毕业证书;
4. 有效护照;
5. 居住地方行政领导人出具的住址证明书(小区区长证明书);
6. 居住人调查表(价格为200图)
7. 半身照片一张;
8. 附加护照复印件(表明个人信息页和入境签证页);
9. 居住证书的收款(初次领取证书需要2万图,延长时间需要15,000图);
10. 如果亲属陪同,需携带“婚姻证书”、孩子的出生证及替代文件的公证处公证的复印件(需附加在手续中)
受邀人以留学为目的,需办理下列手续:
1. 教育文化科学部签发的学习批准书;
2. 所需学校的毕业证书(有关私有学校)
3. 学校的入境申请书或公函;
4. 护照复印件(传真或电子信箱方式收到的影印件)
5. 居住证书收款5000图(加急:17,000图)
咨询电话:00976 18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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